桑蚕微粒子病病原鉴定技术规程

地区:上海市 宝山区

关键词: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

成果类型:其它

成果领域:生物与新医药

成果编号:A2021061000004835

成果描述:

桑蚕微粒子病是桑蚕种业一种毁灭性病害,能胚种传播,是桑蚕所有病害中唯一检疫的蚕病。在现代桑蚕种产业微粒子病防控中,不仅要对母蛾、蚕卵进行检测,也要对桑蚕(幼虫、蛹及其排泄物、脱离物)进行检测,还需要对蚕业生产的生态环境进行监测。针对母蛾、蚕卵的微粒子病检疫有国标、行标、地标可依,针对桑蚕茧中的微粒子病病原的检疫和鉴定也有依据国标GB/T 20395-2006进行检测,但针对桑蚕(幼虫、蛹、蛾、卵、卵壳、排泄物及其脱离物)、昆虫、桑叶、水源、土壤以及环境尘埃等物质中微粒子孢子的定性检验和鉴定,全国没有检验标准参照执行。为了规范蚕业生产和科研中的桑蚕微粒子病病原鉴定工作,满足社会对病原鉴定的要求,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厅提出并归口,广西壮族自治区蚕业技术推广总站及广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共同起草,制订小组根据桑蚕微粒子病检验的实践经验,结合微孢子虫的生物学特点,能染色及被酸溶解的特性,制订了适用于桑蚕(幼虫、蛹、蛾、卵、卵壳、排泄物及其脱离物)、昆虫、桑叶、水源、土壤以及环境尘埃等物质中微粒子孢子的检验和鉴定的广西地方标准《桑蚕微粒子病病原鉴定技术规程》(DB45/T 972-2014)。标准于2014年1月15日发布,同年6月30日实施。该标准的制定有以下意义成效:国内首次制订适用于桑蚕(幼虫、蛹、蛾、卵、卵壳及其排泄物、脱离物)、昆虫、桑叶、水源、土壤及其环境尘埃等物质中微粒子孢子的检验和鉴定的技术标准;该标准为蚕种生产和科研单位鉴定微粒子病病原提供检测方法。该标准为桑蚕种质量检验检疫机构提供标准依据。广西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运用该标准,于2014年3月成功扩项桑蚕微粒子病病原检测鉴定项目,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在微粒子病病原鉴定项目获得计量认证资质的检测单位,能为社会提供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
需求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