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上海市 宝山区
关键词:河北省计量科学研究所;河北省计量监督检测院
成果类型:其它
成果领域:生物与新医药
成果编号:A2021061000000876
成果描述:
| 该项目属于高技术服务领域。在冶金、石油、化工、医药等工业生产和仓储物流及运输过程中依然存在氢气、甲烷、乙烷、乙炔等可燃性气体和氯气、氨气、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沙林等有毒有害气体的泄露风险。这些气体达到临界浓度就会发生人员中毒或爆炸等严重危害,发现不及时或者处置不当会严重危害生命和财产安全。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报警器是检测环境中可燃及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必不可少的重要计量器具,其产品质量及其检测灵敏程度对确保可燃与有毒有害气体及时预警与有效控制、保护生态环境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为保障报警器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研究制定统一的国家《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型式评价大纲》,《氨气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和《氯气检测报警仪》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及相关标准物质研制,是该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 该项目总体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主要内容和创新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JJF1368-2012《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国家型式评价大纲》是国家颁布实施的首个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国家型式评价大纲。首次提出了电磁兼容、高温、低温、恒定湿热和振动等技术要求,具有技术的先进性和创新性。大纲涵盖了如下量程范围:LEL(0~100)%,浓度从1μmol/mol到1 mol/mol。量程漂移均为±3%FS。 JJG(冀)106-2012《氨气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属国内首创。量程≤100×10-6mol/mol,最大允许误差为±5×10-6mol/mol;量程>100×10-6mol/mol,最大允许误差为±5%FS。 JJF1433-2013《氯气检测报警仪》是首个提交并获准颁布实施的氯气检测报警仪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在痕量级别上,最大允许误差不大于±10%。 研制的痕量氨气、氯气标准物质,填补了国内空白。不确定度:氨气U=1.2×10-6mol/mol k=2;氯气U=0.3×10-6mol/mol k=2。 《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国家型式评价大纲》全国颁布实施后,国家质检总局及时组织课题组向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生产企业、计量器具用户等单位进行了技术法规宣贯,促进成果普及应用,对控制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产品质量和保障安全生产起到了巨大作用。 《氯气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氨气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的发布实施,为氨气、氯气报警器检定/校准提供了技术依据和法规支撑,扩大了全国报警器检测范围,保障了氯气、氨气检测报警器的量值溯源,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氯气、氨气痕量气体标准物质使用,有效保障了氯气检测报警仪及该省氨气检测报警器量值的有效溯源。国家质检中心及全国30多个省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专业授权站均已应用《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国家型式评价大纲》开展新产品的型式评价工作;全国一百多家可燃气体报警器生产研发单位依据大纲控制产品质量,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全国700多个计量技术机构应用《氯气检测报警仪》校准规范开展氯气检测报警仪的校准工作;该省已有30多个省、市计量技术机构应用《氨气检测报警器》检定规程开展氨气检测报警器的检定工作。对提高广大用户的经济效益和保障国家安全、生产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 |